江苏镇江新区瑞康医院服务中心2021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日期:2021-12-15 浏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镇江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新区组织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研究决定,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下属事业单位镇江新区瑞康医院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新区瑞康医院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专业为大类的岗位,参照《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校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22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打包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文件名,发送至报名邮箱:xxd5386003@163.com,并电话联系确认。每人限报1个岗位。

1.照片处须粘贴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新区社会发展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将邮箱回复是否通过初审,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 /ks/)、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资格复审和准考证的领取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12月24日上午9:30-16:30,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1422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领取准考证。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报名资格。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一)考试的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二)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面试时间暂定12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和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布成绩。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须认真阅读《镇江新区瑞康医院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在规定的48小时期限内尽早进行核酸检测,并取得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签署好的《承诺书》,考试当天将进行核酸检测报告查验,考生应予配合。经查验无本人核酸检测报告,或报告显示的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项目中有不符合要求情况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江苏省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四、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新区社会发展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 /ks/)、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卫生健康科:0511-80823536;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综合人事科:0511-80825663;

监督电话:

镇江新区组织部:0511-83378271;

镇江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0511-83175019。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