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仪征市公安局月塘派出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日期:2020-02-09 浏览
因工作需要,仪征市公安局月塘派出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保守工作秘密;

  3.本次招聘限男性,年龄在18-35周岁,身体健康,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无纹身;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户籍限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户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5日-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仪征市公安局月塘派出所。联系人:魏警官,电话:13773362265。

  3.现场报名须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证件(身份证、退役证、毕业证、个人人民银行征信记录证明以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2寸1张。

  4.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后,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考试

  1.面试

  (1)警务辅助人员面试采取公开面试,择优聘用的方法,面试科目根据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特点设置。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所有面试者。

  三、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体检费由报名者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政审。

  (三)公示

  对拟聘用者在“生态名镇山水月塘”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聘用及人员管理

  (一)聘用

  聘用者由用工单位统筹分配岗位,首次聘用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

  (二)人员管理

  由用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绩效考核等依照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薪酬待遇: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及社会保险约3000元/人/月,含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人身意外险。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仪征市公安局月塘派出所全程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实施,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考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由月塘派出所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