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0招聘6人公告
日期:2020-06-27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20年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 1985年6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1980年6月以后出生。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20年6月(按月计算)。

  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留学回国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17:00前。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釆取邮箱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其中,应届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表(详见附件2)。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以上材料打包后发至ntszscqbhzx@126.com进行邮箱报名。报名材料名称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由用人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岗位变更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ntszscqbhzx@126.com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9:00~11:30。

  (三)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资格复审

  1、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和适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需要携带二代身份证,笔试当天开考前在考试现场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20年6月21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5倍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5倍的,按实确定(资格复审名单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由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以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除了岗位要求的条件外,还应包括其具有的论文或作品发表、专利授权、科研项目、专业资格证书、英语及计算机水平、奖励表彰、社会活动、工作或实习经历等用于适岗评价的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适岗评价

  根据考生资格复审时提供材料,由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按照适岗评价细则进行打分。

  (4)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5)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适岗评价占4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适岗评价得分高者在前;适岗评价得分仍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考试成绩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并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

  2、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告,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应聘者。

  五、体检及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个人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到时须出示“苏康码”绿码,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69818199、69818200、69818067;

  监督举报电话: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0513-69818032、69818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