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社局积极做好2020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日期:2020-02-10 浏览

为妥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镇江市人社局立足部门职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人社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抓好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部署下,成立市人社局企业防控对接工作组、农村防控对接工作组、学校防控对接工作组,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定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将行动统一到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制定防控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加强疫情监测防控。加强对疫情科学防护措施的宣传普及,提高干部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二是细化防控措施。暂停举办就业人才招聘、跨地区劳务协作等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将招聘方式由线下招聘为主调整到以线上招聘为主,开展线上春风行动。做好服务窗口疫情防控。落实服务窗口消毒、通风、清洁等防疫防控措施,推行不见面服务,减少非必要的现场办理。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节后新招员工较多的企业作为防控重点对象,督促指导企业做好防护工作。指导全市技工院校积极做好防控相关工作,落实分类防控措施。做好返乡农民工疫情防控,对疫情高发地区农民工返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监测、宣传和服务保障等工作,严防输入性病例。

三是落实政策支持。切实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保障工作,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疫情的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开辟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及时提供工伤待遇保障。落实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处理等工作,切实发挥好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制定政策问答解读,广泛宣传,提升企业防控意识,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