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广陵区李典镇招聘城管中队2019协管员简章
日期:2019-12-24 浏览
为提升集镇管理水平,经研究,我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中队协管员(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城管中队协管员12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2名,如女性报名人数不足,则相应增加男性招聘计划。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吃苦耐劳;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体型端庄,主动管理意识强,热爱乡镇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团队精神;

  4、报考人员必须为李典镇及周边户籍(含婚进户籍未迁入人员),具体为:李典镇、沙头镇、头桥镇、杭集镇。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年龄为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4日—1999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155cm以上。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近两年通过公开招聘被录用后一年内又辞职的人员。

  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曾因违反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管理相关规定,被解聘的人员。

  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劳务派遣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通过镇、村党务公开栏和“李典发布”等公开招聘简章。

  (二)报名。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①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户籍证明(或结婚证);⑤其他。以上有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李典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镇政府司法所楼二楼)。

  (三)资格审查。公开报名截止后,李典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按照公布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及时公布符合招聘条件的人选名单。

  (四)考试。报名截止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决定考试方式,报名人数不足的经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直至1:1,并及时对外公布。

  方式一: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主要结合协管员岗位实际,重点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成绩一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含同分并列者)。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成绩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方式二:按岗位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行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成绩向社会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增加面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镇成立考察组,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考察结束后,镇党委会研究确定拟使用人选。

  (七)公示。对拟使用人员,在镇、村党务公开栏和李典发布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确定不胜任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不予使用。

  在考察、体检和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劳动关系及待遇。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机构和被派遣劳动者(即录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管理上,劳务派遣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对综合表现优异的协管员,经过推荐并经组织程序,可调整为本镇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薪酬待遇按照《广陵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九)建立镇协管员备用库。本次招聘中未入围者,我镇将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数0.5倍的比例建立协管员备用库,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在备用库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并经体检、考察、公示后使用。

  四、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未尽事宜,由李典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0983082(李典镇城镇建设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14-80983307(李典镇纪委)